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新经济“四新券”兑换工作的通知

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新经济“四新券”兑换工作的通知

沪经信技〔2019〕117号

有关单位:

为大力培育发展“四新”经济(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模式、新业态),贯彻落实《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的若干意见》、《关于加快推进本市“四新”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进一步提高本市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,根据《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沪经信规〔2015〕101号)和《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新经济“四新券”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沪经信技〔2018〕92号),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新经济“四新券”兑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兑现申请程序

兑换申请采取网上与书面同时申请的方式进行。兑换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10:00—4月5日16:00,过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放弃。已获得2018年度新经济“四新券”的企业可在集中兑换时间期限内登录“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”(http://zxzj.sheitc.gov.cn)在线填写兑换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。

我委委托市经济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兑现申请材料受理,并组织专家对兑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按比例进行核定,审核结果公示后进行兑换。对通过审核的新经济“四新券”将予以兑现拨付专项资金。其中,项目合同需满足以下要求:

1.企业采购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是否符合法律咨询服务、公有云服务以及大数据的采集、标准化、清洗、建模、挖掘等新经济“四新券”支持的范围;

2.合同签订的服务项目时间应从2018年1月1日起,服务结束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18年12月31日。

二、兑现申请材料

企业券兑现申请材料包括(以网上系统说明为准):

1.上海市新经济“四新券”换申请表;

2.项目完成情况报告;

3.成果证明材料,包括相关专利、论文、鉴定材料等;

4.合同、全款到账凭证及发票;

5.企业银行帐号(带三排章)。

三、兑现材料受理

纸质申请材料送达地址:雪野路1000号综合办事大厅市经济信息化委5号、6号窗口

纸质申请材料受理时间:4月12日9:30——11:3013:30——16:00

四、联系方式

市经济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李晔 54669777*7899

市经济信息化委技术进步处 葛文政 23112788

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:60801111-2

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
201922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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